電子稱靜電放電實驗測試結果
將汽車衡置于規定的直接和間接靜電放電環境中進行測試。試驗使用一個小的載荷進行。
試驗發生器:見IEC 610004-2
試驗裝置:見lEC61000-4 2
試驗程序:見IEC 610004-2
試驗包括浸入漆法(如果需要),對直接放電,在那些不能用接觸放電法的地方,采用空氣放電法 試驗前,在穩定的環境條件下使秤穩定,至少直接和間接放電各IO次。相鄰兩次放電的時間間隔至少1Os。
嚴酷程度:3級
接觸放電,直流電壓zui高6kV;空氣放電8kV。
zui大允許變化量:在干擾和無干擾情況下,其示值之差不大于e;或能檢出并反應顯著干擾誤差。
第14年